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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食安全

(二)飲食安全
1.飲食安全常識
·不吃不新鮮的食物和變質食物。·不吃來路不明的食物。·注意食品保質期和保質方法。·不自行採摘蘑菇和其他不認識的食物食用。

·加工菜豆、豆漿等豆類食品時,一定要充分加熱。·不吃發芽、發黴的土豆和花生。·一定不要採摘和食用剛噴灑過農藥的瓜果蔬菜。食用蔬菜水果前要用清水浸泡一段時間,以去除果菜表面殘留的農藥。·生熟食品分開存放。

·保持廚房清潔。烹飪用具、刀叉餐具等都應用乾淨的布揩幹擦淨。·處理食品前先洗手。·動物身上常帶有致病微生物,一定不要讓昆蟲、兔、鼠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。·飲用水和廚房用水應保持清潔乾淨。若水不清潔,應把水煮沸或消毒處理。


2.食物中毒怎麼辦?
什麼是食物中毒
食 物 中毒是由於進食被細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,或攝食含有毒素的動植物如河豚、毒蕈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。變質食品、污染水源是主要傳染源,不潔手、餐具和 帶菌蒼蠅是主要傳播途徑。此病的潛伏期短,可集體發病。表現為起病急驟,伴有腹痛、腹瀉、嘔吐等急性腸胃炎症狀,常有畏寒、發熱,嚴重吐瀉可引起脫水、 酸中毒和休克。
防治措施
(1)防止細菌污染。購買蓋有衛生檢疫部門檢疫圖章的生肉。做好食具、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,生熟炊具分開使用。
(2)低溫貯藏。肉類食品應10℃ 以下低溫貯藏,以控制細菌繁殖。但海產品附著菌類可低溫存活,故須沸水煮燙後食用。
(3)徹底加熱。加熱可殺滅病原體及破壞毒素。肉類食品必須煮熟、煮透,熟食應及時食用,剩飯剩菜要加熱後再存放,食用前再重新加熱。


應急措施
一旦發生上文中所列食物中毒的症狀,必須立即採取以下措施:
(1)停食——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。
(2)清腸——對患者採取催吐、洗胃、清腸等急救治療措施。
(3)不擅自用藥——反復嘔吐和腹瀉是機體排泄毒物的途徑,所以在出現食物中毒症狀24小時內,不要擅用止吐藥或止瀉藥。
(4)補水——吐瀉可造成脫水,須通過喝水或靜脈補液及時補水。
(5)瞭解共食者——瞭解與中毒者一起進餐的其他人有無異常。
(6)上報—及時報當地的食品衛生監督檢驗部門,採取病人標本,以備檢。
(7)現場處理——保護現場,封存中毒的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。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,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。

注意
·催吐進行得越早,毒物清理得越徹底。·可以用圓鈍的勺柄伸進嘴裏,刺激咽喉,引發嘔吐。·催吐必須在患者清醒的狀態下進行。如果中毒者已經昏迷,千萬不要催吐,因為嘔吐物有可能被吸入氣道,造成患者窒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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